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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教育局2018年致全市学生家长平安寒假的一封信

文章来源: 作者:青岛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8-01-31 字号: 

尊敬的学生家长:

  您好!寒假来临,中小学生(幼儿)安全事故进入高发期、多发期,为了提高家长和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青岛市教育局印制了《2018年致全市学生家长平安寒假一封信》,现发放给您,希望您在寒假期间,切实履行家长的监护责任,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和监管,确保孩子假期安全。

一、希望您尽到监护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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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期间,孩子离开学校、放假在家,家长作为孩子的第一监护人,我们真诚的希望您重视家庭在安全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切实肩负起孩子假期的安全教育和监护责任,注重孩子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孩子法律意识、法制观念,提高孩子正确分析问题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二、预防交通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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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孩子外出游玩时,要注意游乐安全,做到危险的地方不去、危险的方式不玩,外出游玩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注意红绿灯,不横穿马路,不与车辆抢行,不翻越道路中央的安全护栏和隔离墩,不在马路上逗留、玩耍、打闹,更不能在马路上进行轮滑等运动,拒绝乘坐无安全保障的车辆,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培养安全出行、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


三、帮助孩子合理安排假期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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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您在百忙中抽出时间,帮助孩子制定合理的假期学习、休息计划,教育孩子不沉溺于网络,不进网吧、游戏厅,做到学习、娱乐相结合,引导孩子自觉坚持体育锻炼,鼓励孩子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促进孩子身心健康。


四、注意雾霾等恶劣天气的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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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中如果遇到雾霾、雨雪等恶劣天气,要尽量减少外出活动,避免到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防止拥挤踩踏,少去人多拥挤、空气不流通的场所,预防呼吸系统疾病交叉感染。


五、预防火灾等安全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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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对孩子进行居家防火、防电、防烫伤、防煤气中毒等常识教育,教会孩子遇到火警时正确拨打119报警,提高孩子对火、电、气的认知和防范能力,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寒假正值中国传统节日春节期间,提倡家长教育孩子尽量不放烟花爆竹。如果确实要燃放,必须在大人的严格监护下,保持安全的距离,不可对未点燃的烟花爆竹进行二次点燃,注意自身和他人的安全,防止烫伤和炸伤。


六、防止冬季溺水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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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您结合暑期青岛市教育局发放的《预防学生溺水致家长的一封信》,提醒教育孩子严禁在没有大人的陪同下单独或与同学结伴私自到结冰的河边、湖边、水库、池塘边玩耍、追赶,以防滑入水中,导致摔伤、溺水等事故的发生。


七、警惕暴力伤害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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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孩子不与社会闲杂人员交往,不吸烟、不喝酒,自觉抵制迷信、赌博、色情、毒品、传销等活动,独自在家时,不要轻信陌生人的话,不认识的人,不管什么理由、身份,都不要开门,警惕被偷、被骗、被抢等意外伤害发生。


    家长朋友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承载着家庭的幸福和梦想,让我们齐心协力共同努力为孩子撑起一面安全的保护伞!

    最后,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请您在百忙之中认真阅读这封信。祝愿全市中小学生度过一个安全、愉快、充实的假期,祝愿所有的家庭幸福安康!

青岛市教育局

                                           2018年1月29日